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我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杭州师范大学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其前身为1908年创立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2008年,学校举行百年庆典,并在杭州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确立了建设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的发展目标。
学校现有仓前、下沙、玉皇山、古荡湾等校区,占地面积近1840亩。学校下设17个学院,2个基础教学部,1所附属医院,1个独立学院--钱江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教职工2300余人,有共享院士9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近20人。
学校现有67个本科专业,1个授予博士学位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2个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和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培养教育领导学硕士项目。近年来,学校承担了包括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973系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863"计划等在内的大批科研项目,并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和港台地区的60余所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与交流关系。
学校为有志之士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竭诚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二、招聘计划
2014年度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人数及相关招聘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14年专技人员招聘计划》(参见附件)。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人员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招聘计划2014年全年实施,视情况进行阶段性调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5个工作日后,根据招聘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组织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我校各招聘学院邮箱直接投递简历或发至人事处邮箱(renshichu@hznu.edu.cn) 后由人事处转发至相关学院。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XX学院XX"岗位。
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1)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2)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3)近5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及被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或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入职须提交的材料具体要求参见学校人才引进服务指南:http://rsc.hznu.edu.cn/Art/Art_30/Art_30_569.aspx。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为试讲或学术报告或技术操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或学校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根据考试评审结果,按照片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我校招聘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上报上级部门进行编制审批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七、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校还提供科研启动基金、购房及安家费补贴等相应待遇。参见学校人事处(人才办)网站:http://rsc.hznu.edu.cn/Art/Art_35/Art_35_115.aspx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中国杭州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58号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人才办)
邮政编码:311121
学校主页:http://www.hznu.edu.cn
人事处(人才办)网址:http://rsc.hznu.edu.cn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571-28868157 E-mail: renshichu@h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