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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金融创新突破QDII规则

  央行今天(12月2日)发布金融支持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允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进行各类境外投资,包括证券投资。金融业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区内个人投资可不再受QDII限制。

  央行的意见涵盖了贸易便利化、人民币跨境结算、外汇管理、利率市场化等方面。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显然前三者是重头戏,个人资本项下开放步伐较大。”

  他认为,本次尺度最大的政策,是允许试验区内个人在区内获得的收入可向境外进行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种投资,这意味着区内个人可不再受到QDII限制而自行进行;另外,个体工商户可向境外放款。

  所谓QDII,即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它是在人民币资本项下不可兑换、资本市场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允许境内机构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一项安排。它受投资额度审批限制。截至今年11月底,国家外汇管理局共批准114家机构的813.82亿美元投资额度。

  央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上周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称,上海自贸区在资本项目开放方面有很大进步,有实质性的试点。他也提醒,“自贸区跟内地市场是什么关系,还是个大问题。”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张斌认为,总体上看,这个意见与央行推动资本项目开放的大方向是相符的,资本项目开放过程中一个重要的考虑就是跨境资本流动,现在是流入太多,流出不多,这对货币政策的操作是有压力的。他称,当前对合理的流出管得太多,所以在个人直接境外金融投资方面进行试点,然后逐步放开。

  “自贸区的这个(放开)还是试一下水,看看效果。”他提出,个人跨境投资这部分内容,具体的投资者条件、额度等规定仍然很模糊,力度到底有多大,现在还看不出来。

  鲁政委认为,根据意见的相关安排,内地主体在区内设立机构有以下好处:可进行包括证券在内的各类境外投资;可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可进行境外衍生品交易;境内企业可在区内设立管理全球子公司资金的财务中心,摆脱眼下区外繁琐外汇管理的不便;租赁业务更方便等。

  他还解释,对于外资主体在区内设立机构,其有利之处在于:可进入上海地区的证券和期货交易场所投资和交易,相当于开放了区内主体的QFII额度;区内主体的境外母公司可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相当于把“点心债”从香港移到了上海;此外,可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

  上海自贸区试图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模式。张斌提出,一线放开了,二线怎么处理,防火墙怎么设立?如果没有防火墙,那就是等于全国都放开了。他预计还是不会轻易放开。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行长兼行政总裁黄碧娟今天表示,央行的意见涉及金融改革和创新的多个领域,涵盖账户体系、投融资汇兑、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以及风险监控等金融服务的关键层面。“尤其在促进跨境投融资和丰富风险对冲手段等方面,新的政策指引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更为广阔的业务发展空间。”

  她注意到,意见同时强调“先行先试”的原则,这些都将有助于区内的金融机构通过稳步参与各项改革措施,共同促进贸易投资的便利化,并提升试验区的国际竞争力。

  金融业及学界人士认为,央行意见的诸多表述,包含着不少限定性要求,如“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等等,这表明央行的意见还不是政策,还需相关主管部门推出可操作的规则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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