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提到一个实例,都江堰天马镇金陵二组的村民,曾在汶川地震的灾后重建中,把土地整治中结余出来的一幅林盘地,放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拍卖,最后以每亩44.2万元之价,将其40年的使用权出让给成都一家有意进军养老产业的公司,一笔筹得村庄重建资本1300万元。
石破天惊。这是行政主导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转向市场化配置农村建设用地的一个标志性事件。这里最为关键的一项制度安排,是“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这又是何方神圣,从哪里冒出来的呢?
公开资料说,“2008年10月13日,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在成都高新区孵化园赢创动力园区隆重成立并揭牌”。还说,这是“全国首个综合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通过这个平台,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建设用地等可以通过市场原则实现有序流转”。细读该交易所的“业务范围”,不但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农村产权的交易”,而且还包括“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腾出的集体建设用地挂钩指标、占补平衡指标的交易”。
正因为有了这个交易平台,阳通炳和他的金陵二组,才为他们结余出来的农村建设用地,找到合适的交易对象和交易方式,发现对各方都公道的价格,才顺利成交,实现“以结余土地换取重建村庄资本”的愿望。
再查公开资料,全国这样的市场很少,但同样“被称为全国首家农村土地交易市场”的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于2008年12月4日宣布挂牌成立。网上对此报道很多,读者不难查证。我是见怪不怪,当年沪深两家股票交易所,究竟谁是真正的首家和首创,自1990年以来似乎从无定论。日前在上海见到老友陆一,获赠他的新作《你不知道的中国股市那些事》,其中考证了深沪两个交易所获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复的时间,分别是1990年11月14日和1991年4月16日。不过陆著也记载了,深交所集中公开交易早在1990年12月1日。究竟谁是第一,怕还有得辩。
改革大潮下的中国,生孩子、取名字、被批准,常常不在一个时间完成,很正常。成渝两个土交所,成都挂牌于2008年10月13日,重庆挂牌于2008年12月4日,蓉先渝后;不过重庆土交所当天挂牌,当天就交易,以交易发生论英雄,渝先蓉后。后来看报道,天津、武汉也建有农村土地交易所,究竟孰先孰后,首创谁属,留给将来的史家去下结论吧。
对当下而言,谁先谁后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农村建设用地有了公开合法交易的市场。能不能把土地资源的配置交给市场机制做决定,我相信如果只是坐在那里吵,那是吵一万年也不会有名堂的。设个市场试试看,还用邓公当年论股市的那几句话——“有人说股票是资本主义的。我们在上海、深圳先试验了一下,结果证明是成功的。看来资本主义有些东西,社会主义制度也可以拿过来用。即使用错了也不要紧嘛!错了关闭就是,以后再开,哪有百分之百正确的事情”。
这正是改革时代的可爱之处。举一例,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第63条)。按此条前半截的意思,农村土地永远也走不进市场,因为农民集体土地压根就“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那还讲什么市场?幸亏立法者手下留情,加了个分号,接着又下了个但书,开下一个“除外”的口子。虽然那口子也开得模糊不清,主体非企业不可吗,非破产、兼并才发生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吗,等等,不过好歹有个“除外”,总算把前文那几点断然否决的死规定,打出一个可大可小的折扣。
更可爱的地方,是执政党中央通过的决定,可以指明现行法律完善的方向。如2008年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对照上引土地管理法,此处的土地不但可出让、转让或出租,且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甚至学界的一些书生之见,也对变革的实践发生些微影响。交代过的,笔者是2007年6月到成都参加一个研讨会,才开始接触当地改革经验的。那次会议,恰逢国家宣布在成渝两市设立城乡统筹综合改革试验区。我在会上听得介绍,引起兴趣但又觉得不过瘾,会后要求实地调查,去邛崃羊安镇看了第一个实例,从此连续五年和几位同事同学调查研究成都,一发不可收拾。
重庆方面,时任市委书记汪洋和市长王鸿举于2007年6月15日,公开署名邀约,“向全球恳求建设重庆‘试验区’的金点子”。重庆媒体上大字登出书记市长的个人邮箱,告知可以直接发信提出意见和建议。报道评说,“行政高官通过互联网面向全球问计寻策,在我国政界首开先河”,还公布金点子的截止时间是7月底,并于8月对金点子进行评选云云。
我至今保有重庆商报当年此项报道的电子文档。当时多少受到鼓舞,也很想一试真假,希望不是舆论炒作。于是就把在邛崃调查中的感受,集中到一点,即“在试验区的框架内试办土地交易所”,写就一篇建议,照报上公布的那两位领导的个人邮箱(wangyang@cq.gov.cn,hongju@cq.gov.cn),一按键就发了过去。考虑到成都也设立城乡统筹改革试验区,而我的那点认识又是从成都调查所得来的,于是把建议也发给成都的书记市长。不知道邮箱,是用老法子发的快递。
很快,重庆的回邮来了,意思是对建议有兴趣,已转给常务副市长黄奇帆,他会约你来渝详谈。信是从wangyang@cq.gov.cn那个邮箱来的,署名仅“汪洋”两字。再过几日,奇帆市长果然请重庆国土局电话邀约,我当时正好要去重庆参加一个会议,就便上门谈土地交易所,也算平生一件乐事。成都的反应也积极,市里领导和主管部门,对交易所兴趣满满,不由让人刮目相看。为了落子无悔,我把这份建议加上个题目——“试办‘土地交易所’的构想”——投给南方周末公开发表,时间是2007年10月11日。
2008年两地农村土地交易所成立之后,我们时不时跟着到现场观察交易情况。有一次在重庆,看到介绍的背板上讲,薄熙来对交易所如何如何重视,似乎这位之前权倾一时的人物领导创办了重庆土交所。问当地朋友,应答是一句无奈:他现在是这里的一把手呐。中国政治真深不可测,谁官大,“朱德的扁担”就是谁的吗?我想我还是知道一点当时的实际情况,重庆土交所与“唱红打黑”可是一点关系都没有。薄接替汪洋当了重庆市委书记之后,对土交所倒也是支持的。薄倒了台,土交所也要倒台吗?我看那也太不讲实事求是了。咱们还是就事论事,看看土地交易所发挥的功能,究竟是不是为经济所必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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